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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拟聘用施京等3位同志为金湾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2年12月28日至2022年12月3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金湾区人民法院政治部(机关党委、督察室)反映。联系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铭东路578号437室,联系电话:0756-7266718。
附件:拟聘用人员名单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8日
拟聘人员名单
序号 |
聘用单位 |
岗位代码 |
姓名 |
身份证号后四位 |
1
|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
JW20220901
|
施京 |
1083 |
2 |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
JW20220902 |
卢泽志 |
0078 |
3 |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
JW20220902 |
梁雅琳 |
8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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