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line;text-indent:24px;color:#333333;font-family:微软雅黑;text-align:center;"> seline; border: 0px; line-height: 2.5; color: rgb(229, 51, 51); font-family: 微软雅黑; font-size: 14px;"> 广东seline; border: 0px; line-height: 2.5; color: rgb(229, 51, 51); font-family: 微软雅黑; font-size: 14px;">教师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seline;text-indent:24px;color:#333333;font-family:微软雅黑;text-align:center;"> seline; border: 0px; line-height: 2.5;">
seline;text-indent:24px;color:#333333;font-family:微软雅黑;text-align:center;"> seline; border: 0px; line-height: 2.5; color: rgb(76, 51, 229); font-family: 微软雅黑; font-size: 14px;">公告解读_历年考情_备考指导_海量资料_精品课程
seline;text-indent:24px;color:#333333;font-family:微软雅黑;text-align:center;"> seline; border: 0px; line-height: 2.5; color: rgb(229, 51, 51); font-family: 微软雅黑; font-size: 14px;">扫描或识别二维码,关注公众号,了解更多招教故事 (四)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2023年3月27日。 地点:具体要求详见届时发布的通知。 1.资格审查方法 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招聘单位组织专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结合岗位特点,通过查阅简历(含个人视频资料)、面谈(含网上面谈和现场面谈)或专业测试等办法进行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标准为:学历、学位、专业、学习成绩和职位所需其他条件(如在校表现等其他综合素质表现)等占50%,面谈表现情况占50%。各岗位从现场资格审查后综合评分达到7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以下公式确定入围考试人选: 其中:y代表该岗位进入考试人数,x代表该岗位招聘人数。若某岗位报考者经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数少于上述公式规定的人数,则以实际符合条件人员为面试人选。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有关事宜于资格审查次日12:00后在珠海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 2.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资料,其中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交留复印件。 ①报名表原件(需签名); ②有效身份证、学生证; ③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 ④成绩单复印件(需有院系加盖公章); ⑤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如资格审查时提供不了推荐表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如报考者为研究生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3.其他要求 ①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②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③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④现场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 1.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①面试采用“试讲或说课(技能测试)+答辩”的方式进行,其中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类和部分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由招聘单位确定是否加试)进行技能测试,请考生根据报考岗位或方向携带个人技能展示器材和设备。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②试讲或说课内容从岗位所在学段教科书中随机抽取。 ③成绩计算。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格线为80分。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3月29日。 面试地点:具体要求详见届时发布的通知。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达候考室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所空缺考试名额不予递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资格审查评分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考试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工作结束当日,在珠海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 (六)初定拟聘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2023年3月30日进行体检及签订就业协议,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届时公布的通知。 (七)体检及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点城市符合条件的医院统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参加体检人员做好体检准备,并准备近期大一寸免冠照片2张。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将不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及相关规定执行,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八)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及公示等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结果报主管部门备案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接收、聘用等手续。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须签订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内,聘用人员拟调离珠海市教育局直属教育系统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聘用人员均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5年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五、新冠病毒防控要求 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准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新冠病毒防控工作安排视考试时考点城市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有关事项 (一)本公告由珠海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21721、2123735,监督投诉电话:0756-2124900。 (二)拟聘的国内和国(境)外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在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未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毕业生接收手续者;2.不服从组织调配者;3.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4.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5.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6.放弃聘用资格者;7.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四)请考生按岗位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资格条件不符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负责。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1.珠海市教育局2023年春季武汉考点招聘岗位表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珠海市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考指南 4.关于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 5.关于报考资格的承诺书 珠海市教育局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