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凤凰幼教集团核心园区(凤凰幼儿园)隶属香洲区教育局管理的一所公办幼儿园,位于香洲区春风路8号,占地面积3806.81平方米,现有10个教学班级。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专任教师
招聘人数:1名
学历:本科学历及以上,或学前(幼儿)教育全日制大专学历及以上
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2月20日后出生)
性别:不限
专业:学前(幼儿)教育或其他相关专业
工作经验:有幼儿园从教经验优先
资格证书及要求: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熟悉word,excel等办公软件,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自动化设备
二、招聘程序
公告一>;报名一>;资格审查一>;面试一>;体检一>;公示一>;聘用
01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6日——2024年1月2日下午17:00截止
2.报名方法(二选一):
教师报名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点击->;识别二维码->;下载)
(1)邮箱报名:应聘者发送报名表及资格证扫描件至指定邮箱(邮箱403534740@qq.com)
(2)纸质报名:应聘者将打印报名表及资格证复印件投递至幼儿园门卫室(珠海市香洲区春风路8号)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手机扫描上方二维码。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精神健康疾病承诺书。
(3)毕业证、技术资格证及各类等级证书扫描件、复印件。
02资格审查
幼儿园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人员将电话通知参加现场面试,并在现场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应聘者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参加现场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03面试
1.面试时间:电话通知;
2.面试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幼儿园(珠海市香洲区春风路8号)
04体检
面试通过后提交当月内的体检报告,体检要求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2013]71号)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应聘者自理。
05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幼儿园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所空缺名额依次递补。
三、其他事项
1.香洲区现有公民办幼儿园(含公民办园管理的分园)在岗教职工应聘需经原就职的幼儿园批准同意后方可报名。
2.拟聘人员若公示无异议,被录用者体检合格后通知具体上岗时间,幼儿园与应聘者签订聘用合同,按香洲区公办园非在编人员发放岗位工资(拟录取时通知)。
3.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5.未尽事宜,由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幼儿园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6-2665388
联系人: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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