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珠海市生态环境局金湾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待遇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金湾分局工作人员1名。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珠海市生态环境局金湾分局编外人员,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招聘岗位情况及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生态环境局金湾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目录》)执行。考生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等各类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23年8月25日-8月31日18:00,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thjjjwfj@zhuhai.gov.cn。邮件名称请注明“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代码+姓名”,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联系电话:0756-7799761,7262812(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提交):
(1)《珠海市生态环境局金湾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须在“本人承诺”栏签名,同时提交可编辑word文件与pdf文件);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驾驶执照;
(4)工作经历证明(指盖有单位印章的证明文件。)材料(劳动合同、社保记录等);
(5)个人近期彩色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
(6)《珠海市生态环境局金湾分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4,只提交可编辑excel文件)。
报名材料除特殊要求外均为电子扫描件(.pdf格式),并打包发送。
4.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须已毕业,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4)年龄、工作经历、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驾驶证等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25日。
(5)报名者须诚信报名,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由珠海市生态环境局金湾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经审核与报名材料要求不符的,不予参加考试。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考试通知等事项将于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sthjj.zhuhai.gov.cn/)、金湾区政府网站(http://www.jinwan.gov.cn/jinwan/zwgk/index.html)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达不到1:5比例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
(2)现场审核。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现场审核,审核时须提供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收取《报名表》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现场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均不能参加面试,由珠海市生态环境局金湾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是否递补。现场审核时间和地点将在面试通知中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