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师资队伍建设,稳步推进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根据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珠海市教育局决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学历教师。
一、招聘单位简介
关于广东省珠海市的人文历史、自然地理、风土人情及政务信息等情况,考生可登录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www.zhuhai.gov.cn)查询。此次招聘的珠海市第一中学、珠海市第二中学、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金湾学校、珠海市实验中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珠海市鸿鹤中学、珠海市麒麟中学、珠海市第三中学是珠海市教育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考生可登录珠海市教育局官网(http://zhjy.zhuhai.gov.cn/)进一步了解。
二、招聘计划与岗位
具体职位和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含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中: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其他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以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还须在报名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公民都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义务,维护法律尊严。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的同一尺度下,不同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教育程度、宗教信仰和财产收入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而且,国家制定的法律体现了各民族的意志,集中代表了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因此,在法治社会,任何公民都必须遵法守法,如果没有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大家随心所欲,各行其是,社会稳定就无从谈起,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更无从谈起。);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体要求,请查看下文。);
6.其他具体条件,须符合本公告及附件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考生须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以上等级证书。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高中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考生,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后1年内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1年内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具体条件
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报考人员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学历认证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报考人员应具备岗位条件所要求专业的博士学历学位。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入珠海市教育局官网(http://zhjy.zhuhai.gov.cn/),点击页面“教师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3个工作日后接受报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9月30日(相关岗位招聘满额后,该岗位自动停止报名。具体招聘进度将在珠海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通知)。
每名报考人员每次可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应聘的,即视为报考人员本人知悉且符合此次招聘各项报考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报考。
报名后,将对报考人员进行心理品质测试,心理品质测试由第三方人才机构进行测试。参加心理品质测试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面试。测试的结果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记入报考人员成绩。
3.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初审和复审,报考人员报名后须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招聘单位通知。招聘单位将在公布考试人员名单前按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告知审核结果。经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书面通知考生。
根据资格审核结果,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各岗位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结果及考试通知等事项在珠海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请考生关注和查询。
报考人员应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资料,其中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交留复印件。
①报名表原件(贴照片并签名);
②有效身份证、学生证;
③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及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
④教学经历证明;
⑤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考试
1.开考时段
开考时间暂定分4批(2023年10月、2023年12月、2024年3月、2024年9月)进行。其中,2023年12月、2024年3月、2024年9月的招聘,将视前一批次招聘情况再确定是否开考、开考时间和地点等事宜。具体另行通知。
2.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为面试,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即为其考试总成绩。
①面试采用“试讲或说课+答辩”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②试讲或说课内容从岗位所在学段教科书中随机抽取。
③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80分。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依其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