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责
1. 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 主持校区全面的管理工作。根据集团发展规划及合作院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校区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 完成招生监管工作,要定时、随机检查了解分管招生项目的运行情况;
4. 指导、检查校区安稳、出勤、抓流失、严抓教学管理质量,及时有效学历配读、实习实训、取证、就业等工作;
5. 领导和组织校区的教育教学工作。
6. 根据校区人员编制,做好分管校区人员的选配、新进员工的培训、人员稳定工作,提高教职员工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形成一支有凝聚力的驻校区队伍;
7. 贯彻节能减排,勤工俭学的方针,合理使用校区的办学经费及教学设备。
8.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任职资格
1. 大专及以上学历,曾任中等职业学校/高校中层领导/院长或副院长职务两年以上,有副高以上职称优先;
2.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作风民主,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3. 对高等教育有一定研究,懂得教育规律,工作投入,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交流沟通能力、行政管理能力及调查研究能力;
4. 有一定文字写作功底,具有计算机数据管理与数据分析的处理能力,富有进取和创新精神!
薪资待遇:1-1.5万/月,具体可面议
工作地点:广东广州、东莞、珠海,云南昆明、四川成都、贵州贵阳等城市。
职位福利:五险一金、绩效奖金、节日福利、包住
- 教育·培训·科研·院校
- 200-499人
- 私营·民营企业
- 金凤路6号